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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平反录(209)• 潘楷正强奸案:男子莫名获刑3年 申诉15年终洗清罪名
  • 云南法制报      2015-08-30      阅读 2418

安徽省高院


▍来源 云南法制报


18年前,潘楷正在芜湖市繁昌县新华书店工作,还有着自己的纸张批发部。批发部动辄几千元的利润,让他成了当地最早一批用上BP机的人。但就在那一年,他突然被送进监狱,罪名是强奸(未遂)。


3年的牢狱生活期间,他不停地写信给上级部门喊冤。


2012年4月19日,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本案发回繁昌县法院重新审理。同年11月19日,繁昌县法院作出刑事判决,宣告潘楷正无罪。


2013年12月12日,安徽省高院决定赔偿潘楷正被侵犯人身自由1096天的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约22.98万元,但至2014年他还没拿到这笔钱。


“我整个后半生,都押在了申诉路上。”潘楷正眼神坚定,着装得体,手里却紧紧地攥住一沓厚厚的申诉材料。


上世纪90年代,在繁昌县新华书店工作的潘楷正,开了自己的纸张批发部。国企的好工作、批发部高额的利润,加上儿女光荣入伍,让潘家成了大家羡慕的对象。


然而1997年10月的一天,正在上班的潘楷正却被警方带走,理由是涉嫌强奸。


1998年4月8日,繁昌县人民法院以强奸(未遂)罪,判处潘楷正有期徒刑三年。判决书中记载:经查,1997年8月27日,潘楷正收到王某某电话传呼,便骑车来到王某某家中,见王某某夫妇不在家,来到三楼见打工女青年贾某某一人在三楼工作,遂起歹念,欲对贾实施奸淫时,由于听到楼下响声,潘楷正即逃离现场。


潘楷正不服,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1998年7月13日,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
这让潘楷正很是意外,他坚称自己是被冤枉的。


68岁的潘楷正,曾是个军人,多年的部队生活,锻造了他坚韧而又倔强的性格。


“没干过的事,当然不能认!何况还是这么丢脸的罪名!”说话间,潘楷正的语气甚至有些发抖。他说,因为入狱,他的工作没了,爱人也离他而去,还被开除了党籍。在他出狱后,也时常遭受异样的眼光。甚至自己当年的一位老战友在见到潘楷正时,还狠狠地给了他一巴掌,责骂他太丢人了。


潘楷正试图解释过,说自己是冤枉的,但别人一句话便会把他驳斥得哑口无言,“你说冤枉你了,难道人家公检法都错了?”每当这时,他只好闭嘴,时间长了,他也就不再向任何人解释什么了。


1997年被羁押,2000年10月,潘楷正刑满释放。虽然出狱了,但潘楷正没有放弃自证清白的机会。


他找到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——这个当年判自己强奸罪的法院。但现实却让他有些失望,该院并没有立即为他“平反”,只称必须由上一级法院裁定才行。


“我早就料到不会这么快解决。”潘楷正说,他做好了“八年抗战”的准备。


申诉期间,因为缺钱,他卖掉了老家房子;为了不连累一双儿女,他换了自己的电话,主动断绝了和他们的一切往来。从芜湖到北京,十余年间,潘楷正跑过多少次,他自己也已记不清了。


长期的监狱生活和此后十几年的艰难申诉,让潘楷正的精神受到严重损伤。“我现在60多岁,脑萎缩的程度已经达到80岁了。”潘楷正说,“可只要开始申诉,我就一身的劲,脑子比谁都灵光!”


2012年4月19日,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书,以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为由,将本案发回繁昌县法院重新审理。同年11月19日,繁昌县法院作出刑事判决,称全部证据不能形成完整证明体系,难以证明潘楷正实施强奸的犯罪事实,宣告潘楷正无罪。


潘楷正被再审改判无罪后,向赔偿义务机关——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。


2013年3月7日,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,决定赔偿潘楷正被侵犯人身自由1096天的国家赔偿金,人民币17.8万元、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,没有支持潘楷正的其他请求。


潘楷正不满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决定,继续向安徽省高院反映。2013年12月12日,安徽省高院决定赔偿潘楷正被侵犯人身自由1096天的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约22.98万元。


但至2014年潘楷正没拿到这笔钱。而据他透露,为了申诉,他欠下了约40万元的债务。


2014年4月15日上午,在芜湖市三山区中沟小区大门外,潘楷正站在路口等候。身形瘦弱,气色尚可。


也许被当年的乌龙强奸案所影响,当看到自己等待的女性独自前来,他显得有些不自然。“怎么就你一个人吗?”得到肯定回答后,他便有些不情愿地带路。


走了许久,才来到他租住的屋子。出于礼貌,访客进屋后正打算顺手关门,他却赶紧将门推开,只说“还是开着吧。”谨慎的表情和语气,让人有些惊讶。


事后他说,都是这些年的遭遇闹的,因为受了冤枉,此后又被周围亲邻唾骂,还为此给家人带来了很大影响,让他现在变得生性多疑,甚至有些过分谨慎。


在他的小屋里,摆设极为简陋,家具都是破旧的。


“这些家具都是用了好多年的了,我出狱后搬了不下十次家,每次搬家我都把它们带上。”潘楷正说。


案件终于有了结果,拿到判决的第一时间,潘楷正就找人做了锦旗,亲自送到安徽省高院。


“我是清白的了,我终于可以抬起胸膛做人了!”说到这里,潘楷正的语气显得很是自信。


如今,案件已经尘埃落定,但这17年的经历对潘楷正的影响并未清零。


回想当年的情形,潘楷正显得很是惋惜。“那时我开纸张批发部,最多的时候一天就净赚1万多元!”他说,在那个年代,1万元可能是很多家庭一辈子都挣不来的。


“整整17年,就像是一场梦。”如今,年近古稀的潘楷正说,他只希望能早点拿到赔偿金,把欠的账还掉,对于未来,他没有太多奢望,只想以后平静、再无波澜。